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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和检察官公告
www.frrc.com.cn 2008-5-5 15:37:32 芙蓉人才网
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和检察官公告 因工作需要,区委组织部、区检察院、区政府办报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选调职位 1、区委组织部、区政府办文秘人员各1名; 2、区检察院检察官3名。 最后选调人数将根据报名人数按最低不低于1:5的比例确定,报考人数如未达到相应的比例,将适当减少选调人数。 二、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。 三、选调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、政治素质高,事业心、责任心强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 2、专业知识扎实,业务能力强,会普通话,熟悉计算机操作,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、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; 3、具有公务员(或参照)资格; 4、身心健康。 (二)各职位的特殊条件 1、文秘人员应具备:本科及以上学历(专业不限),年龄在33周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三年以上党委、政府部门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。 2、检察官应具备: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5岁以下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男性,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,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,有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。 四、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分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步骤进行。 1、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5月11日到13日到芙蓉区政府五楼人事局513房报名,填写报名登记表,提供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(或参照)证明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,交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,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给准考证,不收报名及考务费。 2、笔试 参考者于5月17日上午8:30-11:30到芙蓉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室参加笔试,笔试采取闭卷方式,检察官主要考法律专业知识的运用,文秘人员主要考综合写作能力。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1: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 3、面试 由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。面试对象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后,以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合成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分职位按1: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综合成绩相同者,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。 4、体检 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。 5、组织考察 由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,到考察对象原单位对其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,并查阅个人档案,落实选调资格中规定的有关条件,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选。 五、待遇与管理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讨论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间,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。经试用胜任者留用;不胜任者,可回原单位或自行联系工作。所有录用人员不负责解决家属随迁。 附:芙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:区委组织部 吴彩炼 4683147 区检察院 蔡 铃 4748619 区政府办 曾志伟 4683070 区人事局 佘俊武 4683265 2008年5月4日 长沙市芙蓉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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